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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盾人物|中盾律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张静逸律师说

2024-05-06 09:34:35


一、中盾所的历史发展

2009年,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CBD核心的尚都国际中心,中盾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经过不断耕耘,努力发展,中盾所已成为注册资金2030万元,集规模化、规范化、专家化、品牌化、国际化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中盾所总所位于尚都国际中心六层和七层,办公面积5000余平方米,总所的执业律师300余名。目前,中盾所已在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沈阳、石家庄等地建立了16家分所。

2024年,甲辰龙年,龙腾虎跃、意气风发,中盾所已跻身全国律所百强,喜迎建所15周年。

二、对律所和律师发展的感悟

2024年于我来讲也是事业上的一个转折点。

一是发起设立中盾商学院这个共建共享的开放式平台,并组建了以七人为核心的常务执委会,共同代表执行商学院的日常事务;二是个人规划的律师成长阶段,以前3年、第5-7年、10年以上为三个关键节点,而转眼间我也迈入第二个成长周期阶段,每个周期都各有使命,个人成长与中盾律所发展在很多层面有一定契合,所以我来了;三是有感于海尔创始人张瑞敏公开讲话,对“未来行业一定被生态覆盖”深以为然,反观律师行业,也是这样,打价格战的未来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有了发起设立中盾商学院的Slogan“要卷你们卷,我们要燎原”。

担任律所执行主任的初衷很简单,在律所与律师行业共建方面,超越律所与律师行业,发挥特长,突破局限,尝试做点不一样的事儿,在这个过程中享受成长的喜悦、认识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携手拓宽人生的广度与丰度,人生不是只有工作,它不是轨道是旷野。

于我个人而言,人的尊严和价值感来源工作,但毫无意义的工作会让人感到厌恶,精神上会感受到许多无形的压力和痛苦,根源在哪里,我认为在它违背了一种根本的愿望,那就是我们要在确立目标中寻找意义。要么能发现工作的意义,热爱自己的工作,要么你作为人的价值感和来源,不能放在工作上,要转移到别的方面。用康德的话,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在管理中,只听命令,不创造价值那是工具人,要把工具人变成自主人。目的是什么,就是每个人创造自己的价值,最后创造的价值体现尊严。管理即借力,管理不是靠你自己的能力,尤其是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是靠把所有力量都借用到,包括把内部人员力量调动起来,包括吸引到外边人。

所以,不论是律师个人成长、还是律所发展来讲,我认为都要承认自己的有限性,一个人只在自己的认知范围内去不断的思考,并不能完整的反馈他的一个成长性,如果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可能才会有寻求合作的这样的一个意识。

最终,起于愿景与共识,承于专业与责任,转于共识与合作,收获尊严与价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