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盾论著

应重视职务犯罪案判决实刑率低倾向

2014-04-18 15:21:59


今年以来,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被法院判决的8案10人中,实刑判决仅1案1人,其余均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
  就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率低的现象,检察官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确实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是主要原因。今年以来,该院实行人性化办案措施,在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探望职务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尊重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使职务犯罪嫌疑人体验到法律的温情,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比较配合,多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

  但是,检察官也发现,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率低也有侦查工作不够深人,挖掘犯罪的能力不够,以至于案件产生瑕疵而不得不判处缓刑的。由于职务犯罪主体多为具有一定职务和一定反侦查能力的国家领导干部,其实施犯罪的手段较普通犯罪更为隐秘、狡猾,侦查取证难度较大,侦查部门在突破案件后,缺乏深挖犯罪的能力,不能有效地扩大战果,导致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贪污贿赂案件占有很高的比例,客观上只能适用缓刑。

  此外,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少数司法人员对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深刻,在犯罪嫌疑人亲属活动和一些领导干部出面讲情的情况下,一般对职务犯罪被告人处以轻刑,也是造成职务犯罪案件实刑率低的一个原因。

  对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刑多的现象,不能简单以数字进行考评和评价,而应深人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性对待。

  一是职务犯罪案件要当宽则宽。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有自首情节或悔罪表现,积极退赃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的,对犯罪数额不大和社会危害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不能一味追求判决的实刑率,应积极建议和主张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创造社会和谐。

  二是要注重提高挖掘犯罪的能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完善侦查设施,提高侦查技能,增强挖掘犯罪的能力,使小案查成大案,个案查成窝案、串案,不使职务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舍车保帅,蒙混过关,以增强职务犯罪侦查的效果。

  三是强化对刑罚适用的法律监督。职务犯罪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过多,不足以遏制仍处于高发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容易挫伤群众与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也容易造成司法腐败,从而导致法律对犯罪的威慑力大打折扣。因此,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法院适用缓刑、免刑的监督,对量刑畸轻的缓刑、免刑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要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将法院认定自首、立功确有错误和量刑畸轻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案件作为审判监督的重点,依法提出抗诉,对隐藏背后的徇私舞弊、徇情枉法行为要严肃查处,防止司法腐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朱卫东)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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