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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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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新明律师,1964年4月出生,法律专业硕士,文学学士。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开始律师工作。曾受聘于多家高等院校和省、市级国家机关从事法律工作;担任过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民商争议、公司法务、涉外纠纷、征地拆迁等各类诉讼和律师见证、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案件近千件;尤其擅长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疑难案件,有的曾引起过当时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影响较大的重大刑事案件有刘文华会同诈骗案(涉案标的额100余万元,被宣告无罪),钟慎汉等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典型案件(损失额近一亿元人民币,被判15年),张小云故意杀人案(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无期徒刑),向开德抢劫案(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缓)等;影响较大的征地拆迁案件有福建厦门拆迁案,广东汕头征地案,甘肃天水征地案等;较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有李春华、陈和龙买卖合同纠纷案,长丰集团、竹城城市信用社与王超等担保借贷纠纷案,李冰和欧阳友高拆迁补偿财产分割纠纷案等等。周新明律师涉及的法律业务范围广泛,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著有学术论文《论我国民事反诉程序的完善》和其他法学理论文章多篇。

    性格志趣:正直友善,坦诚踏实。

    终生追求:认真处事,诚信待人,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委托人合法权利为已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