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雷,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北成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码11101201010726817。
曾在国企、民企、外企、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工作,任秘书、工程师、经理、科长、一级检察官、专职律师等职务。
一、基本经历
1998.09--2002.08 河北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学生
2002.08--2008.04 邯郸钢铁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深圳市浩元光电有限公司经理、东莞新科电子厂工程师、圣戈班西普磨介(邯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2008.04--2011.05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
2011.05--2020.09 某县人民检察院科员、政治处副主任兼干部科科长、政治处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公诉科员额检察官、一级检察官(2012.03--2014.12参加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18.08—2019.01 新疆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2020.09--2021.09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09--2024.05 北京市盈科(邯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会副主任、律师
2024.05--2026.04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6.04--至今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获得荣誉
2019年1月获新疆巴州人民检察院“优秀援疆干部”称号;
2020年6月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称号;
2023年6月获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4年1月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称号;
2024年2月获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
2025年10月获盈科第四届工匠大赛刑事组三等奖。
三、社会职务
现兼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邯郸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等。
四、其他资质
国家管理咨询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
五、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六、部分办理案件
1. 刘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最高院不核准死刑;
2. 杜某某受贿案(某市委常委、副厅级),在办;
3. 薛某某受贿案(某教育局副局长),在办;
4. 张某某单位行贿案,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在办;
5. 岳某某贪污案,在办;
6. 杨某某诈骗案(600万元),取保;
7. 张某某强制猥亵案,不批准逮捕;
8. 任某某非法采矿案,在办;
9. 张某某开设赌场案,变更罪名为赌博罪;
10. 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不起诉;
11. 李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
12. 彭某某拐卖妇女案,减轻处罚;
13. 史某某强制猥亵案,减轻处罚;
14. 郭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减轻处罚,缓刑;
15. 孙某某倒卖文物案,减轻处罚;
16. 贾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
17. 柳某某强奸案,减轻处罚;
18. 郝某某挪用公款案、行贿案,刑期由六年减到三年;
19. 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不批准逮捕;
20. 赵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缓刑;
21. 王某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不起诉;
22. 陈某某诈骗案(60万元,家属已退赃),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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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中文